國慶日

歷史沿革


宣統三年八月十九(時為農曆辛亥年),即公元1911年10月10日,革命黨人發動武昌起義,並且成為清朝末年以來第一個成功的共和革命起事。武昌起義成功後,各省陸續響應革命運動宣布脫離清朝獨立,至陽曆12月時,全中國22個省中已有13個省由革命黨人掌握。經過籌備與選舉後,獨立各省在南京組成中華民國臨時政府;1912年1月1日,孫文在南京就任第一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,1月2日宣布改元民國、改採陽曆曆法,定公元1912年為中華民國元年,象徵中華民國正式建立。

辛亥革命爆發後,中國一度陷入南京的臨時政府與北京的清廷南北分治的局面。南北議和後,清廷於宣統三年十二月廿五(即1912年2月12日)頒布《退位詔書》,中國從原本的南北分治再度歸於統一,清朝的統治也正式告終,中國歷史邁入民國與共和政體的新時代。

由於武昌起義對中華民國的建立起了最關鍵的作用,北遷北京後的臨時政府在1912年9月28日通過臨時參議院決議,將武昌起義爆發日,即陽曆10月10日,定為中華民國的國慶日[8]。而中華民國真正建立的日期──陽曆1月1日(元旦),則在孫文就任臨時大總統時定為「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」。

國慶慶祝活動

1953年,中華民國政府開始舉辦國慶煙火活動,原本決定用信號彈發射,後來逐漸改進,施放單位為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(聯勤),事實上,施放時間除了雙十國慶日也包含蔣中正生日之「蔣總統誕辰」國定例假日;1975年蔣中正去世後,該煙火活動則專門於國慶日施放,因此被稱為國慶煙火。 1960年代,因應國慶煙火施放規模擴大,除了將施放地點由總統府改為淡水河河畔外,製作施放煙火單位則專責由聯勤轄下、位於台北市市郊的聯勤總部第四十四兵工廠(今國軍二〇六兵工廠;現址為信義計畫區)負責,1984年,因應機關組織改革,煙火製造與施放改由聯勤兩不同單位負責,數年後則又轉交國防部軍備局統籌。2000年陳水扁政府上台後,國慶煙火從固定於台北舉行改為在各縣市巡迴舉辦。 此外,1999年與2009年因發生921大地震、八八水災,當年皆取消國慶慶祝活動及國慶煙火施放。2015年與2016年因發生八仙樂園彩色派對火災、206大地震,當年取消國慶煙火施放,但國慶慶祝活動照常。2017年於台東恢復施放國慶煙火。

雙十國慶自辛亥革命以來幾乎年年都有慶祝國慶日的活動。在北洋政府和國民政府時期都有盛典。1936年在南京雙十國慶慶典,除了有平劇表演外,亦有10,000名中國童子軍參加表演,之後進行閱兵典禮。穿著整齊的部隊踢著正步,緊跟在後的是一排又一排的德式武器,是國民政府在大陸最盛大的國慶閱兵。 中華民國政府於1949年10月10日舉行在臺灣的首次公開閱兵,並由中華民國國防部東南軍政長官陳誠擔任大閱官(即「閱兵首長」)。蔣中正復行視事後,於1951年雙十節亦舉行慶祝建國四十週年閱兵,此後至民國五十三年(1964年)之間,原則上每年均舉行國慶閱兵典禮。此外,1958年發生八二三砲戰、1959年發生八七水災、1962年面臨共軍持續武力威脅,行政院於該年9月13日第七八一次行政院會議決議暫停舉行國慶閱兵,總計此期間共有三度停止閱兵,其餘均年年舉行。 而1964年的國慶閱兵,由於參與空中分列式的中華民國空軍戰鬥機飛行高度過低,發生中國廣播公司發射電塔扯落戰鬥機副油箱的意外,導致油箱墜落中央氣象局前砸死三位民眾(包含一位氣象局員工、一位路過婦人與嬰兒)。另兩架空軍F-104星式戰鬥機奉令察看事故戰機的受損狀況,不慎距離過近發生擦撞,墜毀於臺灣省臺北縣土城鄉(今新北市土城區)山區,造成王乾宗與林鶴聲兩位飛行軍官因公殉職。此後取消年年公開閱兵的傳統。 1975年恢復國慶閱兵後,僅在新任總統就職當年、以及建國「逢十」週年國慶時,才會舉行國慶閱兵典禮。不過在1991年以後,由於自由主義者的反對、政治的民主化而廢除。陳水扁就任總統時,在就職第一年以及建國「逢十」週年國慶時均未舉行傳統閱兵,僅於2007年舉行名為「同慶操演」的非傳統式閱兵,而以國防展演的方式呈現。馬英九就任總統後,首次舉行閱兵是2011年,即中華民國建國百年慶典。2016年,蔡英文就任總統第一年亦未舉行傳統式閱兵,僅有以「國軍救災能量」為主題的國防展演,創下首次「非武裝閱兵」的紀錄。 自1949年迄今歷次國慶閱兵一覽表